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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入侵公司后台一夜盗转380多万破案了吗?
“警察同志,我们公司银行账户一夜被转走了380多万,我来报警。”4月19日上午,渝中某电商公司技术员刘先生跑到化龙桥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公司被“黑客”攻击,盗转全部资金。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据刘先生讲,他们18日晚下班的时候公司账户还是安全的,19日一早上班的时候就发现公司账户的钱全部被转走,但是转走钱的是5张陌生的银行卡,并不属于他们公司的客户。
据了解,该电商公司对客户实行的积分制,客户在公司网站上购物后可以积分,在积累一定的积分之后可利用积分兑换人民币,并用绑定的银行卡提现。程序是待客户通过积分向公司申请提现后,公司后台自动审核客户的资料,一旦通过便自动将资金转到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并设置了转款限额为3万元。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攻击公司网站入侵后台服务器盗转资金案。
了解情况后,渝中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办案民警通过仔细排查,一个月内飞赴温州、杭州、绵阳、上海、深圳、南宁等地,终于在福州发现嫌疑人的踪迹。
5月21日,办案民警前往福州千里追凶,一举将主要嫌疑人王某、冯某抓获,8月1日将黄某抓获。9月15日,办案民警又将嫌疑人张某抓获。至此,四人作案团伙全部落网。
入侵网站被抓了会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互联网相关条款) 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 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 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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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搞网络入侵,做到什么程度就违法了,警察会抓了啊?
网络入侵,在对面未知的情况下你入侵进入,就已经违法了,如果不做很严重的事情一般是不会被抓的,像是入侵了企业的服务器给清空了,或者说入侵个人电脑,把重要资料给删除了,人家报价的话只要损失价值超过2000,就算是刑事案件,就可能被抓。所以自己看着办咯。
黑客入侵网站构成犯罪吗?
黑客本身并不违法,但是要是入侵别人网站盗取信息可能构成盗窃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其中的“窃取”是指以秘密手段(包括偷窥、拍摄、复印以及高科技方法等)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物质利益从有关人员(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手中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非法提供”是指私自提供合法掌握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一)关于本罪的定罪情节
法条对本罪的构成没有规定情节、数额、后果等方面的要求,但并不等于只要实施了本法条规定的行为就一律认定为犯罪。综合案情分析,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不认为是犯罪。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本罪定罪处罚:(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2)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数量较多的;(3)窃取、收买、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4)造成其他较重后果的。
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l.行为人将窃取、收买到手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用于自己伪造信用卡的,又会触犯刑法第177条第l款第4项的规定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这种情况属于吸收犯。按照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原则,只定伪造金融票证罪一个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2.行为人明知犯罪分子实施伪造信用卡犯罪,而为其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应当以伪造金融票证罪的共犯论处。
3.依据法条第3款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应当从重处罚。
(二)关于本罪的重罪情节
本罪的重罪情节为“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量巨大”的具体标准,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可以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对近似犯罪所规定的数额标准酌情认定(为定罪情节数量标准的3倍以上)。“其他严重情节”,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具体来说,我们认为可以认定为下列之一的情形:(1)曾因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受过刑事处罚后又犯该罪的;(2)与境外的犯罪分子勾结共同作案的;(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被犯罪分子用于伪造信用卡,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为定罪情节“较大损失”的数额标准3倍以上);(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