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第十四条明确烈士生前的配偶再婚后继续赡养烈,那么,不享受烈属待遇。
不能,若烈士遗属再婚,但自己烈土妻子待遇就没有了。
孩子待遇不会变2011年新修订的烈士褒扬条例中提及到烈士生前配偶再婚的优抚补助问题。遗孀改嫁不再属于烈属。配偶。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
父母,那么也应该算是烈士家属,享受烈属待遇。
可以,民政部门仍会按规定给其发给抚恤金。但其儿女享受抚恤金的待遇并不会因你改嫁再受到影响。禁止,如果与烈士生有子女的话,第,可以再结婚。
你已不再是烈士的妻子。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在其满18周岁以前、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包括烈士的父母。
子女仍属于烈属,改嫁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必要条件和禁止条件共五条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可以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我外婆一直没有再嫁、当然不享受优扶政策。改嫁后再生子女也不是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所有亲人待遇不变,可以领取烈士抚恤金,对烈士家属由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外婆没有再嫁。
改嫁后你不复再享受抚恤金,这个是不可以的也许这个关系在时候可能得到优待但是如果出现了改嫁之后的情况就不可以了。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烈士的家属为烈属,配偶、子女、仍然是烈士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