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关黑客的一切
4、时间悖论
马原著作的读书笔记!2000字。不必原创急求!???
马原读书笔记
书名:《西方哲学史》 姓名:国斌 作者:张志伟 学院:理学院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 出版年月:2002年6月 第一版 学号:20114091012
读书笔记:
这是一本简明扼要的哲学书籍,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古代哲学,中古哲学和近代哲学。详述了哲学的起源、发展、流派,和哲学的作用、意义及研究对象。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我不禁想到了几个哲学的经典问题,即:外部世界是否存在,我们是否拥有自由的意志和人的构成。下面是我通过阅读《西方哲学史》对这几个问题的思考及想法。
一、外部世界是否存在
看过《黑客帝国》的人相信都对母体有很深的印象,电影说实际上我们的肉体都在一个机器的母体里,我们所有经历的事都只是母体用电脑直接控制我们的大脑产生的神经化学反应,当时觉得这个设想很奇妙,而且无从辩驳,在这之后我想到了另外的几个问题:假如我现在实际上处在自己的一个梦中,我有什么办法确定自己在梦中,或者证明这不是“现实”,甚至说这是一个梦境套梦境的世界;亦或者,我甚至没有身体,没有大脑,我的一切也只是类似母体给予的生化反应。我们永远无法去验证这一切,因为所有我们能提出的理由都建立在我们本身的感官证据上,而我们想要确认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其实就已经预设了外部世界的存在,这是一个循环论证,无法得出任何东西。也许只有人的心灵才是唯一存在的东西(唯我论,solipsism),当然我并不相信这一点,不然我写这篇读书笔记也没有意义了,因为我会并不相信老师你的现实存在;另外一种观点是存在一个外在世界,它也许很像我们现在觉得的这个世界,也可能与之大相径庭(怀疑论,skepticism),当然许多人并不认同,却没有人能提出反对的理由;还有一些哲学家认为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他们认为一个你永远不可能从中醒过来的梦压根不是梦,它就是实在,因为关于存在的东西的观念也就是关于能够被观察到的东西的观念(验证论,verificationism),显然,如果我们把“实在”定义为“我们能观察到的东西”,这个观点是成立的,但是:如果真的存在一个外部世界(如母体),却没有任何人能观察到它,我们真的能否认它的存在或者说我们真的不能理解它吗?但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更加倾向于这个理论,毕竟说这个世界实际是虚幻的这并不
那么容易令我接受。
二、我们是否拥有自由的意志
我们的选择是否都是自己决定的呢,这个问题似乎想都不用想,因为看起来我可以为我自己做一切选择,比如吃不吃饭,什么时候去吃,吃什么,它们似乎只是我一瞬间的念头就能决定的,但是有些人认为:在绝对意义上,我们永远不可能做与我们事实上所做的不同的事情。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行动的各种条件决定了我们的行为,并且使它们是不可避免的,一个人的经验、欲望、知识、遗传因子、社会环境以及其他我们尚不知晓的因素加在一起,共同使得一个在具体情景下的行为成为必然(决定论,determinism),比如说我决定吃不吃饭实际上取决于我饿不饿,现在作业紧急不紧急等,而这些条件在我做决定之前已经存在了,它们共同作用使我没有去吃饭:即使我自以为我原本能去吃饭的,但是实际上我不能。我所作的决定只是“事先就被决定好的结果在头脑中走一个过场”而已。而这些条件实际上又是由之前的我所作的“决定”造成的,而之前的“决定”也是由之前的之前的条件决定,这样可以无穷追溯下去,这是非常可怕的,我们可以据此推测:我们的一切,生命的轨迹,都是在我们出生之前就决定了的!虽然我没有找到令我信服的否定决定论的材料,但我并不同意决定论,它让我觉得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傀儡一般,每个人都只是命运的奴隶而已,我今天坐在这里写论文也只是因为我考上了农大,然后上了这门课,然后一定会写,虽然这一切无可辩驳,但它太令人绝望。
三、人的构成
这是一个讨论的非常普遍的问题。一个可能的结论是,人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个复杂的生理有机体,和一个附在其上的完全精神性的灵魂(二元论,dualism),然而我们很难去找到这个灵魂,一切证据显示出:在人死之前,有意识的生命完全依赖于神经系统的运行,被科学熏陶了十几年的我除了在看哲学书时会尝试考虑这个观点之外,其他时候会对灵魂存在的说法嗤之以鼻的,当然,很多人出于宗教的原因会相信这些,并且认为这是很自然的,中外的各大宗教几乎都有灵魂的概念;另一些人则认为人只是由物质材料构成的,而人的心理状态实际上只是他们大脑的生理状态(物理主义,phylicalism,也称作唯物主义,materialism),我认为这个跟决定论有点像,太过生硬了;实际上我比较支持的是如下观点:大脑是意识的发生地,但是他的意识状态并非仅仅是物理状态(两面论,dual
aspect
theory),这个观点似乎是前两个观点的中和,也许这是因为我们中国人的中庸之道吧!我会更倾向这样的说法:我们的意识并不是纯精神的,它产生于大脑的物质基础上,但它也不仅仅是简单的生理状态,除了那些物理上可以观测复杂的电化学变化,还有不能测量出来的心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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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不能通过物理性分析显露出来的。
另外还有几个我很感兴趣的问题,如:道德是自然存在的准则还是人为制造的?何谓公正,有没有可能做到公正?生活是否有意义,生命呢?限于篇幅不再多写。曾经觉得哲学很无聊的我,现在却深深地被哲学所吸引,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又开始阅读《中国哲学简史》。《中国哲学简史》是冯友兰先生于1947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受聘担任讲座教授时,讲授中国哲学史,其英文讲稿经过整理写成的。
无论是《西方哲学史》,还是《中国哲学简史》都使我深深迷上了这门充满魅力的学科。我想,我的生活或许会就此和哲学结下不解之缘吧!
2012年10月13日 (笔)
有关黑客的一切
黑客是对英语hacker的翻译,hacker原意是指用斧头砍材的工人,最早被引进计算机圈则可追溯自1960年代。他们破解系统或者网络基本上是一项业余嗜好,通常是出于自己的兴趣,而非为了赚钱或工作需要。
加州柏克莱大学计算机教授Brian Harvey在考证此字时曾写到,当时在麻省理工学院中(MIT)的学生通常分成两派,一是tool,意指乖乖牌学生,成绩都拿甲等;另一则是所谓的hacker,也就是常逃课,上课爱睡觉,但晚上却又精力充沛喜欢搞课外活动的学生。 这跟计算机有什么关系?一开始并没有。不过当时hacker也有区分等级,就如同tool用成绩比高下一样。真正一流hacker并非整天不学无术,而是会热衷追求某种特殊嗜好,比如研究电话、铁道(模型或者真的)、科幻小说,无线电,或者是计算机。也因此后来才有所谓的computer hacker出现,意指计算机高手。
有些人很强调黑客和骇客的区别,根据开放原始码计划创始人Eric Raymond(他本人也是个著名的hacker)对此字的解释,hacker与cracker(一般译为骇客,有时也叫“黑帽黑客”。 )是分属两个不同世界的族群,基本差异在于,黑客是有建设性的,而骇客则专门搞破坏。 对一个黑客来说,学会入侵和破解是必要的,但最主要的还是编程,毕竟,使用工具是体现别人的思路,而程序是自己的想法.一句话--编程实现一切。对于一个骇客来说,他们只追求入侵的快感,不在乎技术,他们不会编程,不知道入侵的具体细节。还有一种情况是试图破解某系统或网络以提醒该系统所有者的系统安全漏洞,这群人往往被称做“白帽黑客”或“匿名客”(sneaker)或红客。许多这样的人是电脑安全公司的雇员,并在完全合法的情况下攻击某系统。
但到了今天,在知识贫乏的记者写的媒报道中,黑客一词已被用于泛指黑客和骇客,因此也影响了大众对黑客的理解。 这个背景下,就出现了重新定义黑客内涵的努力,试图把黑客的活动范围限定为不为经济利益、而是出于好奇心做出技术探索和挑战。
黑客文化简史
本篇原作者为Eric S. Raymond esr@snark.thyrsus.com,他是一位大哥级的 Hacker,写了很多自由软件,知名著作有Jargon File等,近年来发表“大教堂与集市”论文为Opensource software努力,Netscape 愿意公开Navigator的原始码,与这篇文章有很大的关系。
序曲: Real Programmer
故事一开始,我要介绍的是所谓的Real Programmer。
他们从不自称是Real Programmer、Hacker或任何特殊的称号;`Real Programmer' 这个名词是在1980年代才出现,但早自1945年起,电脑科学便不断地吸引世界上头脑最顶尖、想像力最丰富的人投入其中。从Eckert Mauchly发明ENIAC后,便不断有狂热的programmer投入其中,他们以撰写软件与玩弄各种程式设计技巧为乐,逐渐形成具有自我意识的一套科技文化。当时这批Real Programmers主要来自工程界与物理界,他们戴著厚厚的眼镜, 穿聚酯纤维T恤与纯白袜子,用机器语言、汇编语言、FORTRAN及很多古老的 语言写程式。他们是Hacker时代的先驱者,默默贡献,却鲜为人知。
从二次大战结束后到1970早期,是打卡计算机与所谓"大铁块"的mainframes 流行的年代,由Real Programmer主宰电脑文化。Hacker传奇故事如有名的 Mel (收录在Jargon File中)、Murphy's Law的各种版本、mock- German`Blinke_nlight' 文章都是流传久远的老掉牙笑话了。
※译者:Jargon File亦是本文原作者所编写的,里面收录了很多Hacker用语、缩写意义、传奇故事等等。Jargon File有出版成一本书:The New Hacker's Dictionary,MIT PRESS出版。也有Online版本: http://www.ccil.org/jargon
※译者:莫非定律是:当有两条路让你抉择,若其中一条会导致失败,你一定会选到它。 它有很多衍生说法: 比如一个程式在demo前测试几千几万次都正确无误,但demo 那一天偏偏就会出bug。
一些Real Programmer仍在世且十分活跃 (本文写在1996年)。超级电脑Cray 的设计者Seymour Cray, 据说亲手设计Cray全部的硬体与其操作系统,作业系统是他用机器码硬干出来的,没有出过任何bug或error。Real Programmer 真是超强!
举个比较不那么夸张的例子:Stan Kelly-Bootle,The Devil's DP Dictionary 一书的作者(McGraw-Hill, 1981年初版,ISBN 0-07-034022-6)与Hacker 传奇专家,当年在一台Manchester Mark I开发程式。 他现在是电脑杂志的专栏作家,写一些科学幽默小品,文笔生动有趣投今日hackers所好,所以很受欢迎。 其他人像David E. Lundstorm,写了许多关於Real Programmer的小故事,收录在A few Good Men From UNIVAC这本书,1987年出版,ISBN-0- 262-62075-8。
※译:看到这里,大家应该能了解,所谓Real Programmer指的就是用组合语 言或甚至机器码,把程式用打卡机punch出一片片纸卡片,由主机读卡机输入电脑的那种石器时代Programmer。
Real Programmer的时代步入尾声,取而代之的是逐渐盛行的Interactive computing,大学成立电算相关科系及电脑网络。它们催生了另一个持续的工程传统,并最终演化为今天的开放代码黑客文化。
早期的黑客
Hacker时代的滥觞始於1961年MIT出现第一台电脑DEC PDP-1。MIT的Tech Model Railroad Club(简称TMRC)的Power and Signals Group买了这台机器后,把它当成最时髦的科技玩具,各种程式工具与电脑术语开始出现,整个环境与文化一直发展下去至今日。 这在Steven Levy的书`Hackers' 前段有详细的记载(Anchor/Doubleday 公司,1984年出版,ISBN 0-385-19195-2)。
※译:Interactive computing并非指Windows、GUI、WYSIWYG等介面, 当时有terminal、有shell可以下指令就算是Interactive computing了。 最先使用Hacker这个字应该是MIT。1980年代早期学术界人工智慧的权威:MIT 的Artificial Intelligence Laboratory,其核心人物皆来自TMRC。从1969年起,正好是ARPANET建置的第一年,这群人在电脑科学界便不断有重大突破与贡献。
ARPANET是第一个横跨美国的高速网络。由美国国防部所出资兴建,一个实验性 质的数位通讯网络,逐渐成长成联系各大学、国防部承包商及研究机构的大网络。各地研究人员能以史无前例的速度与弹性交流资讯,超高效率的合作模式导致科技的突飞猛进。
ARPANET另一项好处是,资讯高速公路使得全世界的hackers能聚在一起,不再像以前孤立在各地形成一股股的短命文化,网络把他们汇流成一股强大力量。 开始有人感受到Hacker文化的存在,动手整理术语放上网络, 在网上发表讽刺文学与讨论Hacker所应有的道德规范。(Jargon File的第一版出现在1973年,就是一个好例子), Hacker文化在有接上ARPANET的各大学间快速发展,特别是(但不全是)在信息相关科系。
一开始,整个Hacker文化的发展以MIT的AI Lab为中心,但Stanford University 的Artificial Intelligence Laboratory(简称SAIL)与稍后的Carnegie-Mellon University(简称CMU)正快速崛起中。三个都是大型的资讯科学研究中心及人工智慧的权威,聚集著世界各地的精英,不论在技术上或精神层次上,对Hacker文化都有极高的贡献。
为能了解后来的故事,我们得先看看电脑本身的变化;随著科技的进步,主角MIT AI Lab也从红极一时到最后淡出舞台。
从MIT那台PDP-1开始,Hacker们主要程式开发平台都是Digital Equipment Corporation 的PDP迷你电脑序列。DEC率先发展出商业用途为主的interactive computing及time-sharing操作系统,当时许多的大学都是买DEC的机器, 因为它兼具弹性与速度,还很便宜(相对於较快的大型电脑mainframe)。 便宜的分时系统是Hacker文化能快速成长因素之一,在PDP流行的时代, ARPANET上是DEC机器的天下,其中最重要的便属PDP-10,PDP-10受到Hacker们的青睐达十五年;TOPS-10(DEC的操作系统)与MACRO-10(它的组译器),许多怀旧的术语及Hacker传奇中仍常出现这两个字。
MIT像大家一样用PDP-10,但他们不屑用DEC的操作系统。他们偏要自己写一个:传说中赫赫有名的ITS。
ITS全名是`Incompatible Timesharing System',取这个怪名果然符合MIT的搞怪作风——就是要与众不同,他们很臭屁但够本事自己去写一套操作系统。ITS始终不稳,设计古怪,bug也不少,但仍有许多独到的创见,似乎还是分时系统中开机时间最久的纪录保持者。
ITS本身是用汇编语言写的,其他部分由LISP写成。LISP在当时是一个威力强大与极具弹性的程式语言;事实上,二十五年后的今天,它的设计仍优於目前大多数的程式语言。LISP让ITS的Hacker得以尽情发挥想像力与搞怪能力。LISP是MIT AI Lab成功的最大功臣,现在它仍是Hacker们的最爱之一。
很多ITS的产物到现在仍活著;EMACS大概是最有名的一个,而ITS的稗官野史仍为今日的Hacker们所津津乐道,就如同你在Jargon File中所读到的一般。在MIT红得发紫之际,SAIL与CMU也没闲著。SAIL的中坚份子后来成为PC界或图形使用者介面研发的要角。CMU的Hacker则开发出第一个实用的大型专家系统与工业用机器人。
另一个Hacker重镇是XEROX PARC公司的Palo Alto Research Center。从1970初期到1980中期这十几年间,PARC不断出现惊人的突破与发明,不论质或量,软件或硬体方面。如现今的视窗滑鼠介面,雷射印表机与区域网络;其D系列的机器,催生了能与迷你电脑一较长短的强力个人电脑。不幸这群先知先觉者并不受到公司高层的赏识;PARC是家专门提供好点子帮别人赚钱的公司成为众所皆知的大笑话。即使如此,PARC这群人对Hacker文化仍有不可抹灭的贡献。1970年代与PDP-10文化迅速成长茁壮。Mailing list的出现使世界各地的人得以组成许多SIG(Special-interest group),不只在电脑方面,也有社会与娱乐方面的。DARPA对这些非`正当性'活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为靠这些活动会吸引更多的聪明小伙子们投入电脑领域呢。
有名的非电脑技术相关的ARPANET mailing list首推科幻小说迷的,时至今日ARPANET变成Internet,愈来愈多的读者参与讨论。Mailing list逐渐成为一种公众讨论的媒介,导致许多商业化上网服务如CompuServe、Genie与Prodigy的成立。
Unix的兴起
此时在新泽西州的郊外,另一股神秘力量积极入侵Hacker社会,终於席卷整个PDP-10的传统。它诞生在1969年,也就是ARPANET成立的那一年,有个在ATT Bell Labs的年轻小夥子Ken Thompson发明了Unix。
Thomspon曾经参与Multics的开发,Multics是源自ITS的操作系统,用来实做当时一些较新的OS理论,如把操作系统较复杂的内部结构隐藏起来,提供一个介面,使的programmer能不用深入了解操作系统与硬体设备,也能快速开发程式。
※译:那时的programmer写个程式必须彻底了解操作系统内部,或硬体设备。比方说写有IO的程式,对於硬碟的转速,磁轨与磁头数量等等都要搞的一清二楚才行。
在发现继续开发Multics是做白工时,Bell Labs很快的退出了(后来有一家公司Honeywell出售Multics,赔的很惨)。
Ken Thompson很喜欢Multics上的作业环境,於是他在实验室里一台报废的DEC PDP-7上胡乱写了一个操作系统, 该系
统在设计上有从Multics抄来的也有他自己的构想。他将这个操作系统命名Unix,用来反讽Multics。
※译:其实是Ken Thompson写了一个游戏`Star Travel' 没地方跑,就去找一台的报废机器PDP-7来玩。他同事Brian Kernighan嘲笑Ken Thompson说:“你写的系统好逊哦,乾脆叫Unics算了。”(Unics发音与太监的英文eunuches一样),后来才改为Unix。
他的同事Dennis Ritchie,发明了一个新的程式语言C,於是他与Thompson用C把原来用汇编语言写的Unix重写一遍。C的设计原则就是好用,自由与弹性,C与Unix很快地在Bell Labs得到欢迎。1971年Thompson与Ritchie争取到一个办公室自动化系统的专案,Unix开始在Bell Labs中流行。不过Thompson与Ritchie的雄心壮志还不止於此。
那时的传统是,一个操作系统必须完全用汇编语言写成,始能让机器发挥最高的效能。Thompson与Ritchie,是头几位领悟硬体与编译器的技术,已经进步到作业系统可以完全用高阶语言如C来写,仍保有不错的效能。五年后,Unix已经成功地移植到数种机器上。
※译:Ken Thompson与Dennis Ritchie是唯一两位获得Turing Award(电脑界的诺贝尔奖)的工程师(其他都是学者)。
这当时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它意味著,如果Unix可以在各种平台上跑的话,Unix 软件就能移植到各种机器上。再也用不著为特定的机器写软件了,能在Unix上跑最重要,重新发明轮子已经成为过去式了。
除了跨平台的优点外,Unix与C还有许多显著的优势。Unix与C的设计哲学是Keep It Simple, Stupid'。programmer可以轻易掌握整个C的逻辑结构(不像其他之前或以后的程式语言)而不用一天到晚翻手册写程式。而Unix提供许多有用的小工具程式,经过适当的组合(写成Shell script或Perl script),可以发挥强大的威力。
※注:The C Programming Language是所有程式语言书最薄的一本,只有两百多页哦。作者是Brian Kernighan 与Dennis Ritchie,所以这本C语言的圣经又称`KR'。
※注:`Keep It Simple, Stupid' 简称KISS,今日Unix已不follow这个原则,几乎所有Unix 都是要灌一堆有的没的utilities,唯一例外是MINIX。
C与Unix的应用范围之广,出乎原设计者之意料,很多领域的研究要用到电脑时,他们是最佳拍档。尽管缺乏一个正式支援的机构,它们仍在ATT内部中疯狂的散播。到了1980年,已蔓延到大学与研究机构,还有数以千计的hacker想把Unix装在家里的机器上。
当时跑Unix的主力机器是PDP-11、VAX系列的机器。不过由於UNIX的高移植性,它几乎可安装在所有的电脑机型上。一旦新型机器上的UNIX安装好,把软件的C原始码抓来重新编译就一切OK了,谁还要用汇编语言来开发软件?有一套专为UNIX设计的网络——UUCP:一种低速、不稳但成本很低廉的网络。两台UNIX机器用条电话线连起来,就可以使用互传电子邮件。UUCP是内建在UNIX系统中的,不用另外安装。於是UNIX站台连成了专属的一套网络,形成其Hacker文化。在1980第一个USENET站台成立之后,组成了一个特大号的分散式布告栏系统,吸引而来的人数很快地超过了ARPANET。
少数UNIX站台有连上ARPANET。PDP-10与UNIX的Hacker文化开始交流,不过一开始不怎么愉快就是了。PDP-10的Hacker们觉得UNIX的拥护者都是些什么也不懂的新手,比起他们那复杂华丽,令人爱不释手的LISP与ITS,C与UNIX简直原始的令人好笑。『一群穿兽皮拿石斧的野蛮人』他们咕哝著。
在这当时,又有另一股新潮流风行起来。第一部PC出现在1975年;苹果电脑在1977年成立,以飞快的速度成长。微电脑的潜力,立刻吸引了另一批年轻的 Hackers。他们最爱的程式语言是BASIC,由於它过於简陋,PDP-10 的死忠派与UNIX迷们根本不屑用它,更看不起使用它的人。
※译:这群Hacker中有一位大家一定认识,他的名字叫Bill Gates,最初就是他在8080上发展BASIC compiler的。
古老时代的终结
1980年同时有三个Hacker文化在发展,尽管彼此偶有接触与交流,但还是各玩各的。ARPANET/PDP-10文化,玩的是LISP、MACRO、TOPS-10与ITS。UNIX与C的拥护者用电话线把他们的PDP-11与VAX机器串起来玩。还有另一群散乱无秩序的微电脑迷,致力於将电脑科技平民化。
三者中ITS文化(也就是以MIT AI LAB为中心的Hacker文化)可说在此时达到全盛时期,但乌云逐渐笼罩这个实验室。ITS赖以维生的PDP-10逐渐过时,开始有人离开实验室去外面开公司,将人工智慧的科技商业化。MIT AI Lab 的高手挡不住新公司的高薪挖角而纷纷出走,SAIL与CMU也遭遇到同样的问题。
※译:这个情况在GNU宣言中有详细的描述,请参阅:(特别感谢由AKA的chuhaibo翻成中文)http://www.aka.citf.net/Magazine/Gnu/manifesto.html
致命一击终於来临,1983年DEC宣布:为了要集中在PDP-11与VAX生产线,将停止生产PDP-10;ITS没搞头了,因为它无法移植到其他机器上,或说根本没人办的到。而Berkeley Univeristy修改过的UNIX在新型的VAX跑得很顺,是ITS理想的取代品。有远见的人都看得出,在快速成长的微电脑科技下,Unix一统江湖是迟早的事。
差不多在此时Steven Levy完成``Hackers'' 这本书,主要的资料来源是Richard M. Stallman(RMS)的故事,他是MIT AI Lab领袖人物,坚决反对实验室的研究成果商业化。
Stallman接著创办了Free Software Foundation,全力投入写出高品质的自由软件。Levy以哀悼的笔调描述他是the last true hacker',还好事实证明Levy完全错了。
※译:Richard M. Stallman的相关事迹请参考: http://www.aka.citf.net/Magazine/Gnu/cover.htm
Stallman的宏大计划可说是80年代早期Hacker文化的缩影——在1982年他开始建构一个与UNIX 相容但全新的操作系统,以C来写并完全免费。整个ITS的精神与传统,经由RMS的努力,被整合在一个新的,UNIX与VAX机器上的Hacker文化。微电脑与区域网络的科技,开始对Hacker文化产生影响。Motorola 68000 CPU 加Ethernet是个有力的组合,也有几家公司相继成立生产第一代的工作站。1982年,一群Berkeley出来的UNIX Hacker成立了Sun Microsystems,他们的算盘打的是:把UNIX架在以68000为CPU的机器,物美价廉又符合多数应用程式的要求。他们的高瞻远嘱为整个工业界树立了新的里程碑。虽然对个人而言,工作站仍太昂贵,不过在公司与学校眼中,工作站真是比迷你电脑便宜太多了。在这些机构里,工作站(几乎是一人一台)很快地取代了老旧庞大的VAX等timesharing机器。
※译:Sun一开始生产的工作站CPU是用Motorola 68000系列,到1989才推出自行研发的以SPARC系列为CPU的SPARCstation。
私有Unix时代
1984年ATT解散了,UNIX正式成为一个商品。当时的Hacker文化分成两大类,一类集中在Internet与USENET上(主要是跑UNIX的迷你电脑或工作站连上网络),以及另一类PC迷,他们绝大多数没有连上Internet。
※译:台湾在1992年左右连上Internet前,玩家们主要以电话拨接BBS交换资讯,但是有区域性的限制,发展性也大不如USENET。Sun与其他厂商制造的工作站为Hacker们开启了另一个美丽新世界。工作站诉求的是高效能的绘图与网络,1980年代Hacker们致力为工作站撰写软件,不断挑战及突破以求将这些功能发挥到百分之一百零一。Berkeley发展出一套内建支援ARPANET protocols的UNIX,让UNIX能轻松连上网络,Internet也成长的更加迅速。
除了Berkeley让UNIX网络功能大幅提升外,尝试为工作站开发一套图形界面也不少。最有名的要算MIT开发的Xwindow了。Xwindow成功的关键在完全公开原始码,展现出Hacker一贯作风,并散播到Internet上。X 成功的干掉其他商业化的图形界面的例子,对数年后UNIX的发展有著深远的启发与影响。少数ITS死忠派仍在顽抗著,到1990年最后一台ITS也永远关机长眠了;那些死忠派在穷途末路下只有悻悻地投向UNIX的怀抱。
UNIX们此时也分裂为BerkeleyUNIX与ATT两大阵营,也许你看过一些当时的海报,上面画著一台钛翼战机全速飞离一个爆炸中、上面印著ATT的商标的死星。Berkeley UNIX的拥护者自喻为冷酷无情的公司帝国的反抗军。就销售量来说,ATTUNIX始终赶不上BSD/Sun,但它赢了标准制订的战争。到1990年,ATT与BSD版本已难明显区分,因为彼此都有采用对方的新发明。随著90年代的来到,工作站的地位逐渐受到新型廉价的高档PC的威胁,他们主要是用Intel80386系列CPU。第一次Hacker能买一台威力等同於十年前的迷你电脑的机器,上面跑著一个完整的UNIX,且能轻易的连上网络。沉浸在MSDOS世界的井底蛙对这些巨变仍一无所知,从早期只有少数人对微电脑有兴趣,到此时玩DOS与Mac的人数已超过所谓的"网络民族"的文化,但他们始终没成什么气候或搞出什么飞机,虽然聊有佳作光芒乍现,却没有稳定发展出统一的文化传统,术语字典,传奇故事与神话般的历史。它们没有真正的网络,只能聚在小型的BBS 站或一些失败的网络如FIDONET。提供上网服务的公司如CompuServe或Genie生意日益兴隆,事实显示non-UNIX的操作系统因为并没有内附如compiler等程式发展工具,很少有source 在网络上流传,也因此无法形成合作开发软件的风气。Hacker文化的主力,是散布在Internet各地,几乎可说是玩UNIX的文化。他们玩电脑才不在乎什么售后服务之类,他们要的是更好的工具、更多的上网时间、还有一台便宜32-bitPC。
机器有了,可以上网了,但软件去哪找?商业的UNIX贵的要命,一套要好几千大洋($)。90年代早期,开始有公司将ATT与BSDUNIX移植到PC上出售。成功与否不论,价格并没有降下来,更要紧的是没有附原始码,你根本不能也不准修改它,以符合自己的需要或拿去分享给别人。传统的商业软件并没有给Hacker们真正想要的。
即使是FreeSoftwareFoundation(FSF)也没有写出Hacker想要的操作系统,RMS承诺的GNU操作系统——HURD 说了好久了,到1996年都没看到影子(虽然1990年开始,FSF的软件已经可以在所有的UNIX平台执行)。
早期的免费Unix
在这空窗期中,1992年一位芬兰HelsinkiUniversity的学生--LinusTorvalds开始在一台386PC上发展一个自由软件的UNIX kernel,使用FSF的程式开发工具。
他很快的写好简单的版本,丢到网络上分享给大家,吸引了非常多的Hacker来帮忙一起发展Linux-一个功能完整的UNIX,完全免费且附上全部的原始码。Linux最大的特色,不是功能上的先进而是全新的软件开发模式。直到Linux的成功前,人人都认为像操作系统这么复杂的软件,非得要靠一个开发团队密切合作,互相协调与分工才有可能写的出来。商业软件公司与80年代的FreeSoftwareFoundation所采用都是这种发展模式。
Linux则迥异于前者。一开始它就是一大群Hacker在网络上一起涂涂抹抹出来的。没有严格品质控制与高层决策发展方针,靠的是每周发表新版供大家下载测试,测试者再把bug与patch贴到网络上改进下一版。一种全新的物竞天择、去芜存菁的快速发展模式。令大伙傻眼的是,东修西改出来的Linux,跑的顺极了。
1993年底,Linux发展趋於成熟稳定,能与商业的UNIX一分高下,渐渐有商业应用软件移植到Linux上。不过小型UNIX厂商也因为Linux的出现而关门大吉——因为再没有人要买他们的东西。幸存者都是靠提供BSD为基础的UNIX 的完整原始码,有Hacker加入发展才能继续生存。
Hacker文化,一次次被人预测即将毁灭,却在商业软件充斥的世界中,披荆斩棘,筚路蓝缕,开创出另一番自己的天地。
网络大爆炸时代
Linux能快速成长的来自令一个事实:Internet大受欢迎,90年代早期ISP如雨后春笋般的冒出来,World-Wide-Web的出现,使得Internet成长的速度,快到有令人窒息的感觉。
BSD专案在1994正式宣布结束,Hacker们用的主要是免费的UNIX(Linux与一些4.4BSD的衍生版本)。而LinuxCD-ROM销路非常好(好到像卖煎饼般)。近几年来Hacker们主要活跃在Linux与Internet发展上。World-Wide-Web让Internet成为世界最大的传输媒体,很多80年代与90年代早期的Hacker们现在都在经营ISP。
Internet的盛行,Hacker文化受到重视并发挥其政治影响力。94、95年美国政府打算把一些较安全、难解的编码学加以监控,不容许外流与使用。这个称为Clipper proposal的专案引起了Hacker们的群起反对与强烈抗议而半途夭折。96年Hacker又发起了另一项抗议运动对付那取名不当的"Communications DecencyAct",誓言维护Internet上的言论自由。
电脑与Internet在21世纪将是大家不可或缺的生活用品,现代孩子在使用Internet科技迟早会接触到Hacker文化。它的故事传奇与哲学,将吸引更多人投入。未来对Hacker们是充满光明的。
推荐一些类似《黑客帝国》、《盗梦空间》这样的有哲学深度的电影!
一、《达芬奇密码》 哈佛大学宗教符号学教授罗伯特·兰登(汤姆·汉克斯饰演)到巴黎公干期间突然接到通知卢浮宫馆长遭人谋杀,而在博物馆内,尸体旁边留下了一个令人困惑的密码。兰顿教授与法国美女密码专家苏菲(柯德莉·塔图饰演)在整理分析谜团的过程中,惊讶地发现在达芬奇的作品中藏有一连串令人震惊的线索。这些线索人人可见,却被画家巧妙地伪装,加以隐藏。 兰顿教授发现这一连串的线索原来有着令人震惊的关联:已故的馆长是锡安隐修会的成员 -锡安隐修会是一个真实存在的秘密组织,其中成员包括牛顿、波提切利(Botticelli, Sandro)、雨果和达芬奇等人。至此兰顿才发现自己正在追踪一个石破天惊的历史大秘密,一个已经埋藏了几个世纪、既富启发性又危险的秘密。在这场遍及巴黎、伦敦和苏格兰的追逐中,兰顿和苏菲发现自己正在跟一个从来不肯露面的幕后主脑斗智斗力,这个人似乎总是知道他们下一步要做什么。除非他们可以解开这个错纵复杂的谜团,否则一个埋藏了二千年的秘密、一个极爆炸性的古老真相,将永远消失,而他俩的性命亦会危在旦夕……
二、《源代码》:在阿富汗执行任务的美国空军飞行员科特史蒂文斯上尉(杰克·吉伦哈尔 Jake Gyllen 杰克·吉伦哈尔(右)、米歇尔·莫娜汉
haal 饰)突然惊醒,发现自己在一辆高速行驶的列车上,而他的身边坐着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克里斯蒂安(米歇尔·莫娜汉 Michelle Monaghan 饰)正在与自己讲话。科特不知自己为什么会在这辆车上,而且他发现自己居然是以另一个人的身份存在,正当他迷惑不解的时候,列车上忽然发生爆炸…… 科特又一次惊醒,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密闭的太空仓里,有一位女军官古德温(维拉·法米加 Vera Farmiga 饰)正在通过视频和自己对话,并要求自己报告列车上发生的事情。一头雾水的科特还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时,他又一次被送上那辆列车。这次之后,科特终于明白自己在执行一件任务,负责调查芝加哥火车爆炸案找到恐怖份子并查出他的下一个目标。科特被一次又一次的送上那辆高速列车,每次只有八分钟的时间调查,调查过程中,科特发现自己已在两个月前去世,原来他正在参与是一项“脑波源代码”的秘密任务,这项任务通过已经死亡的科特尚未完全死亡的脑细胞影像来还原事件,调查事情的真相。最终,科特顺利完成了任务,但是他却决定再一次返回列车,拯救列车上那些无辜的生命……
三、《入侵脑细胞》:变态杀手卡尔·斯塔格在一处废弃的农场修建了一所玻璃密室,在那里他溺死诱拐来的少女,用她们的身体进行一种虐待狂的后现代仪式。当联邦调查局找到了斯塔格并在逮捕中发现他已经昏迷在自己家里,他们发现还有一个女孩还活着,但只有斯塔格知道她在哪里。
为了挽救最后的幸存女孩,一位潜心于一项突破性研究计划的儿童临床医学家凯瑟琳·迪恩,受命用现代高科技进入到昏迷杀手的大脑当中。她进入杀人凶手的灵魂无疑是一次奇异未知并且充满危险的旅程,当她进入后,一个FBI探员紧随其后,同时间赛跑去揭开层层线索,查找那个失踪女孩的下落。不幸的是,事情并没有像预期那样的顺利,凯瑟琳·迪恩发现她被困在了这个杀手的思维世界里,真正有欲罢不能的感觉。 最后在FBI探员的帮助下,詹妮弗成功地逃脱了昏迷杀手的大脑,同时她也获知了最后幸存女孩的下落。他们找到那个女孩并将变态杀手绳之于法。
四、《致命ID》一个漆黑的夜晚,一片无边无际的沙漠荒原,一场肆虐的暴风雨,将矗立在其中的一座汽车旅馆,与外界完全隔离,道路不通,通讯中断。
11个此前相互完全不了解的陌生人,被迫聚集在这个摇摇欲坠的破汽车旅馆中。拉里是这家汽车旅馆的老板,他的举止异常,似乎潜藏着很多秘密。艾德过去曾是个警察,现在则为女
影星卡洛琳·苏珊开私家车,他们因在路上撞到了艾莉丝而不得不把她送到了这家汽车旅馆进行治疗。艾莉丝和丈夫乔治及儿子提姆西在开车的途中,车子突然爆胎。他们下车检查时,艾莉丝被艾德的车子撞到了。帕瑞斯PARIS是一个妓女,她在途中找打火机的时候,把一个高跟鞋掉出了车去。结果,正是这个高跟鞋使得艾莉丝的车子爆了胎。艾德想要去找医生,在去的途中,他遇到了路和吉尼,由于雨实在是太大,所以他们只好返回了汽车旅馆。罗德警官押着一个犯人进入了旅馆。这11个人被分在了不同的房间,他们都拿着带有号码的房间钥匙。 可怕的事情很快就发生了,女演员卡洛琳·苏珊意外被杀,头颅可怕地出现在了洗衣房的洗衣机里。而且她的手上还有一个带着10号的房间钥匙。随后,路也被人捅死了,他的手上有个带着9号的房间钥匙。大家不禁有些担心,这会不会是按照这个顺序死的啊。他们也发现他们有着共同点:他们的姓氏都是以州名的,出生地相同---内华达州,他们的生日也都在同一天,5月10日。结果证实了他们的猜测。监狱的犯人、乔治以及艾莉丝和吉尼都相继死去,他们正是按照这个顺序死的。而帕瑞斯在警车里面找到了一个犯罪证明,证明了罗德其实不是警察,他和那个逃犯一起杀死了警察并假冒了警察。罗德知道后非常想要杀帕瑞斯灭口,他杀死了拉里,打伤了艾德。艾德在最后的关头杀死了罗德。最后只有帕瑞斯活了下去。而当帕瑞斯真正到了她想要去的地方的时候.......
五、死神来了 一二三四
六、预见未来 一二
时间悖论
1,对,是不存在的,
当他进入了一个平行宇宙后生成了一个“他”,这个“他”的过去和他是一样的,但是他和“他”的未来却是 不一样
就像是树根的分支,不断的发展,只要有恰当的条件和时机。
2,关于是否是他创造了这个世界的说法,我并不认同
因为,他做出的行为和产生的结果都是遵循和顺应了宇宙的法则,就像进入了一个黑洞(并不确切),所以用创造一词并不准确,这只能说成一种宇宙现象,就如超行星爆炸这样的宇宙现象。
3,关于宇宙能量,宇宙的起始是一点,奇点,能量无限?应该是能量归零
因为有正物质和反物质,也可以有正能量和反能量。
4,宇宙的大与小是相对的,平行宇宙按照你提问的逻辑,可以说是有无数多个,我们可以这样想:把一个平行宇宙当作我们世界的一个原子,我看的一部小说里,科学家曾经将一个原子展开为二维空间平面,在上面创造了一个新的宇宙。
5,既然按照你的思路,是他创造了平行宇宙,那么他所到的平行世界的时间轴的顶点正好就是他到达的那一刻。他就是上帝,只是他的世界一创造,就已经有了这么丰富的物质形态。
6,关于时间悖论,这只是科学家研究时间旅行的产物,是他们研究发现的思维障碍,若时间旅行真正的实现,就不会存在时间悖论这回事了。
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想法
求几本关于黑洞,虫洞,白洞,平行时空的书
霍金的《时间简史》《黑洞、婴儿宇宙及其它》《果壳中的宇宙》
(黑洞加白洞=虫洞。有的学者认为,黑洞与白洞时连在一起的,一个吸收物质,一个吐出物质。只不过这两个东西可能存在于不同的宇宙中,而虫洞就是两个宇宙的通道。白洞所在的宇宙就是婴儿宇宙。)
视频:BBC,Discovery,PBS,NG 宇宙间的各种洞探索黑洞,白洞,虫洞的奥秘
我知道大概就这些,还有一些类似的科幻电影比如《回到未来》系列,《黑客帝国》系列等等
这个资料太广泛,我最早是通过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了解到的。
量子物里有上帝掷骰子吗,相对论有时间的形
《上帝掷骰子吗?量子物理史话》是关于量子论的故事。量子论是一个极为奇妙的理论:从物理角度来说,它在科学家中间引起了最为激烈的争议和关注;从现实角度来说,它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变化和进步;从科学史角度来说,也几乎没有哪段历史比量子论的创立得到了更为彻底的研究。然而不可思议的是,它的基本观点和假说至今没有渗透到大众的意识中去,这无疑又给它增添了一道神秘的光环。将带你做一次量子之旅。我们从神话时代出发,沿着量子发展的道路,亲身去经历科学史上的乌云和暴雨,追逐流星的辉光,穿越重重迷雾和险滩,和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们并肩作战。除了回顾基本的历史背景,我们还将向着未来探险,去逐一摸索量子论面前的不同道路,闯入人迹罕至的未知境地,和先行者们一起开疆扩土。让你惊叹的,不仅仅是沿途那令人眼花缭乱的绚丽风景,更来自于你内心深处的思索和启示——那是科学深植在每个人心中不可抗拒的魅力。书中以极具诙谐但又不乏科学严谨的口吻叙述了经典物理和量子力学的碰撞,以及量子力学从无到控制整个微观世界的艰难发展历程,回顾了一些我们曾经学过的经典实验。
读《时间的形状》
第一部分:概览
前不久,买了本超级好书《时间的形状》,读后忍不住拍案叫绝。
一直以来,我都关注科普类书籍,但我发现了一个现象,就是名号越大的科学家,写出来的东西越难看,像霍金那本风靡全球的《时间简史》,我就觉得徒有虚名。以我这样坚持苦心钻研的理科生,都看不懂一两成,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买了去也只是当摆设。后来我读了美国记者约翰·霍根(John Horgen)写的《科学的终结》,还有香港商人曹天元写的《上帝掷骰子吗》,才发现业余写手写出来的东西才是真正妙趣横生,让我受益。而这本《时间的形状》横空出世,更让我觉得震撼!
前段时间,我废寝忘食,埋头苦读,在作者的引导下,或闭目沉思,或伏案推演,享受着思维游戏的盛宴。结合小舅子的高中物理教材和向义和编的《大学物理导论》,我终于将全书顺利读完,并在每一处有感悟、有疑惑、有建议的地方都做了批注。激动之余,我忍不住给作者汪洁的博留言,赞其是“古今中外科普写作第一人”!
全书可分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前言-第五章)遵循历史线索,由浅入深地介绍了相对论。这部分是知识铺垫,大部分内容都可以借助中学物理知识和一点点的想象力就可以理解和领悟。在此,我也要像作者一样高声疾呼,相对论绝不是什么玄妙的知识,普通大众都应可以理解。记得几年前和单位同事的一次聚餐,我跟其中一个(学阿拉伯语的大学毕业生)说:“我今天读了一下午的狭义相对论,觉得有些明白了。”这位同事立即以一种疑惑和不屑的眼神看着我,说:“全世界都只有几个人懂,你能明白?”我希望以后类似这样的对话越来越少。
第二部分(第六章)别出心裁地讲述了相对论在中国的传播和一段让人心酸的文革史,这貌似与科普无关,但实际上与主题密切相关,因为科学是经世致用之学。巧合的是,爱因斯坦也是一位社会活动家,他给罗斯福总统的信就改变了世界,他也差点成了以色列的总统。他对社会主义很有研究,对计划经济和集权主义非常反感。我由此也想到了纳粹德国对犹太人的迫害和对相对论的攻击,还有那个“一百个0加起来,还是0”的故事。爱因斯坦的一些遭遇,和他的中国弟子们在中国的遭遇,是如此相似。科学理论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科学家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实在是人类的悲剧。
第三部分(第七章-第十章)对在相对论基础上得出的宇宙观进行了一些引申,内容涵盖了当今各类科普书中诸多时髦的概念,比如时空穿梭、星际旅行、星际贸易、光锥图、果壳宇宙、定域性和实在性之争、超弦理论等。这些都无法再用中学物理知识解释,一般人的智商也很难完全理解,只能是了解一些基本的思想,总之,这部分适合当故事看,某些章节读不懂,或者不感兴趣,完全不影响对其他章节的阅读,也不影响对于相对论的掌握。
第四部分(后记)是作者的自白,太精彩了!作者为了写这本书,废寝忘食,耗尽心血,而且不计报酬。作者一颗献身科普的拳拳之心,实在让人感动,兹将作者最后一段让人动容的话摘录如下:
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之一是,在我老得快要死掉的时候,收到几张全世界知名的科学家的信或者卡片或者电子邮件什么的任何东西,上面说:年轻的时候曾经看过您写的一本好像是科普类的书,虽然名字和内容现在都已经想不起来了,但是我记得我当年看完以后就毅然投身物理学,以至于有今天的一点点小成就,非常感谢您,祝您一路走好。
如果真有这样的一天到来,我想我会带着非常愉快的心情上路,这远比能睡进豪华骨灰盒,住进豪华墓地来得重要得多。
第二部分:收获
我之所以对该书如此痴迷,是因为它给了我实在太多的收获,兹列举如下,作为自己学习的一个总结:
一、领悟了奥康的剃刀原理(书中叫奥卡姆剃刀原理)。以前从一本含混晦涩的哲学书里看到这一概念,没搞明白,也没留意,而本书中作者举个简单的例子,就让我领悟。
二、学习了辛普森佯谬。一个简单却很有意思的佯谬,以前孤陋寡闻,现在第一次听说。
三、纠正了头脑中“伽利略去世和牛顿出生是同一年”的常识性错误,知道了儒略历和公历的区别。同时,经进一步查证,确定了麦克斯韦去世和爱因斯坦出生是同一年。四位前赴后继的科学伟人,竟然有如此巧合。
四、了解了一种巧妙的测量光速的办法:索菲的旋转齿轮法。真的很巧妙,而且很好懂,想不通为什么不写进高中教材。
五、终于理解了麦克尔逊-莫雷试验的原理,尤其是其控制误差的思想令人拍案叫绝。
六、真正理解了惯性系、非惯性系的概念,从而真正理解了牛顿运动定律。中学五年的物理学学习,居然一直以为牛顿运动定律自然成立,从来没思考过非惯性系的概念。后来读《大学物理导论》一书时知道了还有不符合牛顿运动定律的反例,也就是非惯性系,但没深入思考,在书中提到“惯性力”这个概念时,我居然在其中批注道“提出这个假想概念毫无意义”。但这次结合本书,又查了网上的几篇论文,我终于把这一堆乱七八糟的概念彻底想通了,真的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以前中学的物理真他妈的白学了!
七、真正理解了“物理规律保持不变”这句话的含义。以前总觉得这句话比较玄,以前的书里也从来没就这句话做过解释。本书举了个简单例子,就让我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含义是如此简单。
八、真正理解了狭义相对论。掌握一个勾股定理,就完全能自行推导出洛伦兹变换公式,一般先推“时慢”,再推“尺缩”。比较难理解的“车库佯谬”(书中称“长棍佯谬”),我觉得自己也差不多能想通了。说实在的,就狭义相对论这点东西,高中生完全可以理解。要不为什么小舅子的高中物理教材里都有这方面的详细介绍呢?很遗憾的是我以前上学时的物理教材中没有,而市面上那些科普类书籍又都写得太差,导致我到今天才彻底弄明白。
九、理解了广义相对论的基本思想,这一收获是空前的。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想通,甚至一度以为广义相对论是玄学,但结合这本书,并参照小舅子的高中物理教材后,才知道广义相对论的基本思想很容易理解。当然,鉴于更深的广义相对论牵涉到非欧几何,这是我的盲点,所以我认为自己对整个理论只懂了三成,第一成是等效原理,第二成是引力或加速度能使光线弯曲,第三成是圆盘实验。但就这三成,恰恰是最基本的思想。非专业人士理解广义相对论,也就需要了解到我这种程度即可。小舅子的高中物理教材暂时只介绍到第二成的内容。
十、以前单知道光速是物质速度的极限,现在还知道光速也是信息和能量传播速度的极限。
十一、头脑中确立了宇宙中任何物体的在时空中的运动速度都是光速的概念,知道了光速可能是宇宙时空的一个几何性质。但这貌似只是爱因斯坦的大胆猜想,理论上如何推导,书中也没介绍。但这个猜想是如此之美,我同作者一样,不得不相信它。
十二、知道了哥德尔的另一个成就,即在广义相对论中发现了允许时空循环的解。以前单知道他那石破天惊的的“哥德尔定理”(克莱因的名著《数学:确定性的丧失》就是专门论述他的这一思想的)。
十三、了解了闵可夫斯基空间,相应地理解了世界线、光锥等概念,名字都很玄,原理其实很简单,中学生都能理解。
十四、更深地理解了双缝干涉实验的意义。
十五、第一次了解了EPR实验、贝尔不等式等概念以及科学界在定域性和实在性之间的争论。
最后还要加上一点收获,即第一次知道中国出了个潘建伟,还有一个黄伯伯。
当然,本书还有其他更丰富的内容,一部分我以前就曾了解,如麦比乌斯带、多维、超弦理论等,因此没列上去,一部分则是我不太感兴趣的,如时间旅行、星际旅行和星际贸易,也没列上去。穿越是目前最为时髦的话题,但我一直认为是在扯淡。即便在理论上有虫洞模型,有哥德尔关于时空圈的解,但由于人类目前的技术及人类体质的局限性,穿越是绝不可能的。我对于此类脱离科学基础的玄学,始终抱有抵触情绪,也没兴趣进一步探讨,这是我的思维和视野的一个局限。
第三部分:亮点
全书的亮点实在太多,我文笔拙劣,只能给出如下一个简单的总结:
一、通俗易懂。本书是真正面向大众的科普书籍,作者在全书中讲述了大量深奥的概念和理论,但全部采用最朴实的陈述,最巧妙的引导,让读者易于理解。一个初中水平的读者,理解全书80%的内容完全没问题。很多概念,我以前反复看过很多别的书都没搞明白,但看了本书都能恍然大悟。我实在太感谢作者了!
二、轻松活泼。本书行文,绝不如教科书似的死板。偏深奥的概念,作者经常会来个巧妙精当的例子,让你恍然大悟。过于复杂的思想,作者会设计几个人物对话,如剥笋般层层解析,让你渐入佳境。古今科学巨人,都在作者设计的舞台上做着精彩的表演,随时可以跳出来与我们对话。牛顿带着仅有的两位学生TOM和JERRY做水桶实验,爱因斯坦化身警长侦破泡利和狄拉克的情杀决斗案,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有限引用的几个数学公式,都是点睛之笔,比宣称一个数学公式都不用的霍金强万倍!
三、风趣幽默。作者有说相声的潜质,里面很多文字都让我捧腹。我只举一个例子,专利员爱因斯坦在局长面前演算洛伦兹公式,让局长大为叹服,但当爱因斯坦惴惴不安地提出要升职的请求时,局长马上板脸正色说要公事公办。在作者笔下,出道前的爱因斯坦居然混得如此之惨,这让我们忍俊不禁。
一个人写科普书写到如此水平,实在是一个奇迹!我实在是佩服到五体投地!古今中外,迄今为止,我真的还没有发现谁写书的水平超过这本书。也许是我阅历有限,没看到更精彩的书,但作者极力赞扬的《上帝掷骰子吗》(作者曹天元)和《万物简史》(作者比尔·布莱森),我都觉得其实并不如本书。有人说我这个吹捧太过了,作者本人也谦逊地认为自己比不上曹天元和比尔·布莱森,但我还是坚持认为作者排第一,曹天元排第二,至于比尔·布莱森,我没发现他的《万物简史》特别精彩,第三我愿意给霍根,就是那个小报记者。
总之,《时间的形状》这本书实在太契合我目前的知识水平了,给我的收获实在太多了,给我的震撼实在太大了,所以我尤其偏爱这本书。
第四部分:商榷
越是喜欢一本书,就越会鸡蛋里挑骨头,于是,我也想就书中的一些小小细节与作者进行一番商榷,完全是个人想法,幼稚之处敬请作者原谅。如下:
一、第10页关于奥卡姆剃刀原理的调侃,把“王刚”改为“李刚”可能会更加无厘头。
二、第16页初次出现谢耳朵时,建议做个注释,毕竟不是人人都看过美剧《生活大爆炸》的。起初我怀疑是我out了,但我问了身边其他几位年轻人,貌似也都没看过。
三、第16页,一元二次方程aX2+bX+c=Y,按通用写法,Y应该写成0,否则容易被当做二元二次方程。
四、第21页,按照作者的描述,其对惯性系的理解是“互相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的参考系”,其实这是一个“惯性系对”的概念,而一般物理学教材上的对惯性系的定义(也是传统定义)都是说“惯性系就是指牛顿第一定律成立的参考系”,这两个定义是有本质区别的,传统定义要狭隘得多。比如,两个在传统定义下不是惯性系的参考系,如果互相相对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按本书的的定义,仍可理解为惯性系对,二者遵循的物理规律也确实相同。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静止和运动,没有绝对的速度,也没有绝对的加速度,因此,单独说一个参照系是惯性系或是非惯性系其实都是不科学的,只能说两个参考系互为惯性系对或非惯性系对。也就是说,本书的定义(即“惯性系对”的概念)更加普适,也更加深刻,我是赞同作者的这种理解的。但是,如果作者能对两个定义的异同做一个小小的解释,可能效果更佳。
五、第30页介绍胡克时,只提到了他的弹性定律,其实不妨再提提他第一个发现了细胞。胡克的一生成就卓著(牛顿的成就其实胡克至少有一半的功劳),但不幸的是他性格偏执,更不幸的是与牛顿这样的科学巨匠和卑鄙小人出生在同一个时代,于是被疯狂打压,几乎被历史遗忘。今天的我们,不妨多提提他的一些成绩。
六、第31页关于牛顿的水桶实验,有一点遗憾。水桶实验是牛顿为了证明绝对空间的存在而设计的,但是,既然后来狭义相对论已经否定了绝对空间的存在,那么牛顿对水桶实验的解释肯定应该是错的。那到底错在哪呢?很遗憾,本书没有介绍。我想作者肯定知道“马赫原理”。马赫为了批判牛顿对水桶实验的解释,提出了一个具有相对性思想的原理,即:水桶中的水之所以凹下,并不是水相对于绝对空间在转动,而是由于水和宇宙中其他(所有)物体的相互作用造成。我们可以想象两种情形:第一,如果水桶的厚度达到几公里几百公里(即质量达到一定级别),水不动,而水桶转动,也可能导致水面凹下。第二,水桶还是那么薄,水不动,但宇宙中所有其他物体包括水桶在内都围着水转动,也可能导致水面也会凹下。这个思想深深影响了爱因斯坦,爱因斯坦在多个场合都指出相对论的提出马赫功不可没。值得一提的是,马赫原理无论对于狭义相对论,还是广义相对论,都有启迪性作用。首先,批驳了绝对空间的存在,引出了狭义相对论。同时,关于物质的惯性质量是来自于与外部物体的相互作用,则引出了广义相对论。马赫原理如此深刻,如此有趣,而又如此简单(初中生大概都能想明白),是科普书籍的绝佳题材,作者居然漏讲了,实在有点可惜。
七、第44页,讲麦克尔逊-莫雷实验时简要介绍了双缝干涉实验,后面第228页又再次提到该实验,前后两次出场,各有侧重,前者是引出麦克尔逊-莫雷实验,后者是证明上帝掷骰子。但我发现后面对这个实验的概述性介绍居然比前面着笔还多,甚至还有配图,这可能不大符合常规。对于一个完全不了解双缝干涉实验的人来说,当然应该希望在前面讲得越详细越好。
八、第44页倒数第二行,两处把“麦克尔逊”写成“迈克尔逊”,应纠正。既然全书多处都用“麦”字,那就全部都用“麦”字吧。
九、第46页对于麦克尔逊-莫雷实验的关键点,过于惜墨如金。第47页的图,甚至都没标识一下l、v、c等,也完全没写推演过程,这导致我反复研读了相关部分后还是没懂,最后翻了《大学物理导论》,参考了它的配图和公式推导,才把这个关键点搞明白。其实这一部分仅仅牵涉到的一点中学数学知识,作者完全可以把这个过程写出来。
十、第48页,为了增加趣味性,建议加个八卦:“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麦克尔逊至死依旧留恋“可爱的以太”,而且终生为自己的实验引出相对论这一怪物而懊悔不已。”如果还想进一步八卦,可以把历史上那些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故事(即千辛万苦想证明自己的某个想法、结果设计出来的实验反倒证明了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多列举几个,如珀松亮斑、爱因斯坦光电效应、爱因斯坦EPR实验、贝尔不等式等。
十一、第55页下面部分,作者为了说明光速在任何参考系中都不变,设计了电磁波震荡速度的例子和火车厢报数的例子,但我觉得并不具说服力,因为作者的例子都只说明了频率不变,但决定速度的还有波长。按照经典力学的观点,在一只沿着水面飞行的蜻蜓眼里,水波虽然频率不变,但波速却会随着蜻蜓自身的飞行速度变化而变化,推而广之,当我以光速与一条光线同向飞行时,在我眼里,光变成了一种“驻波”,虽然其频率一直保持不变,但波长却为0,所以速度为0。当然,这不符合相对论观点。总之,在我看来,光速在任何参考系中保持不变这一结论是很难通过传统认识来类比的,也是没法用现实中的例子来解释的,只是因为电磁学实验都不约而同发现了它不变,麦克斯韦方程的美感也要求它不变,最后,连目前最精确的MM实验也无法证明它变了,所以暂时只能当它是一个公理,然后用它来推导其他结论(如“尺缩”和“钟慢”效应)。至于你如何接受这个公理,只能靠你自己去想象,去逼迫自己承认,我无法给你通俗简洁的解释。
十二、第81页,论述空间收缩时,有一个很重要的结论居然漏讲了,即“在与运动垂直的方向,无尺缩效应”,而对这一结论恰好有相当简单、而且相当有趣的解释,正适合作为科普书籍的话题,《大学物理导论》中便有一段“火车钻洞”的文字:
设在山洞外有一列火车,车厢高度与洞顶高度相等。现在使火车匀速地向山洞开去,这是它的高度是否和洞顶高度相等呢?或者说,高度是否和运动相关呢?假设高度由于运动而变小了。这样,在地面上观察,由于运动的车厢高度减少,它当然能顺利地通过山洞。如果在车厢上观察,则山洞是运动的,由相对性原理,洞顶的高度应减少。这样车厢势必在山洞外被阻住。这就发生了矛盾。但车厢能否穿过山洞是一个确定的物理事实,应该和参考系的选择无关。因而上述矛盾不应该发生,这说明上述假设是错误的。因此,在满足相对性原理的条件下,车厢和洞顶的高度不应因运动而减小。也就是说,垂直于运动方向上的长度是不变的。
当我把这段文字打出来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这个解释其实跟网上有名的“车库佯谬”(也就是本书中的“长棍佯谬”)类似,照这么看,向义和的这个证明似乎也不牢靠,也不具备充分的说服力,否则那个“长棍佯谬”倒是可以证明“在运动的方向上长度也不变了”。“长棍佯谬”最终被证明了是佯谬,那向义和关于“火车钻洞”的解释是否可以认为也是一个佯谬呢?我茫然了!
反正,爱因斯坦到底如何证明在与运动垂直的方向上无尺缩效应的,我还真不知道。小舅子的物理教材中只是简单地写道“经过严格的数学推导,可以得出这一结论”,而本书第71页作者在推导钟慢效应时的一段话也自发地默认了这一点:
当我手上的光子钟来回折腾时,你的飞船就会从A位置飞到B位置,那么我将会看到你手上那个光子钟里面的光子走过的是一条斜线,这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光子飞过的路径在我眼里不是斜线的话,光子必定飞到光子钟外面去了。现在我们运用光速恒定不变的原理,因为宇宙飞船上的光子飞行的路线比我手里的光子更长了,也就意味着,当我手里的光子钟“滴答”一次的时候,飞船上的光子钟还来不及“滴答”一次呢。换句话说,当我手里的光子钟“滴答”了10亿次的时候,我看到飞船上的光子钟可能只“滴答”了5亿次。
我第一次读到这段话时,便留有疑惑。虽然说斜线确实要比直线长(直角三角形的斜边总要长于直角边),光子钟滴答一次的时间确实更长了,但本着想象无极限的原则,我要是大胆地假设飞船上的那两面镜子之间的距离压缩了呢(其本质就是在垂直于运动的方向上发生了尺缩效应)?这样虽然是斜线,但可能跟原来的直线一样长、甚至更短呢!那是不是可以证明钟不变甚至钟变快了呢?
当然,我也知道我这个大胆的假设是没意义的,因为它对于解释世界没有任何用处,甚至肯定会与实验观测相违背。既然没用,利用奥卡姆的剃刀原理,就可以摒弃这个假设,而承认其反面,即在与运动垂直的方向上无尺缩效应。
照这么看,“在垂直于运动的方向上无尺缩效应”这个规律可以当作狭义相对论的一个基本前提,甚至可以把它跟狭义相对论的另外两个前提条件并列,作为第三个前提条件,而不是像那本教材里说的,是靠严格的数学推导出来的。如果不把它当作前提,我们会发现推导钟慢效应的过程根本就无法自圆其说,而且向义和的“火车钻洞”也有佯谬的嫌疑。
不知道作者怎么看。
十三、第92页提及了上了断头台的路易十六,其实,我个人感觉查理一世这个名字比路易十六更加无厘头。世界的近代史就是以查理一世被推上断头台作为开端,《查理一世被推上断头台》是我们以前小学历史课本世界史部分的第一章,我这辈子都无法忘记。如果我是作者,我会倾向于用查理一世。当然,这不算是个问题。
十四、第95页作者列举了几个佯谬,在第120页详细解释了前两个,但对后两个则只是在第270页的后记中给了寥寥几句解释,并建议读者自己上网去搜答案,这不太好。因为网上关于这些佯谬大家都争论得面红耳赤,我们急需作者这样的专业人士给我们经典的指导。另外,作者认为长棍佯谬必须考虑重力对时空的弯曲效应,我却看到很多人都是在狭义相对论层面进行解释的,而且我也比较赞同。不知道作者到底是怎么解释这个佯谬的,希望在本书再版时写进去。至于潜水艇佯谬,太难了,我彻底没想明白,也希望作者能一以贯之地用简单通俗的语言给我们讲解一下。
十五、第106页最上面,爱因斯坦在心里暗骂一声文盲,然后说了一些话。这太过突兀!毕竟,爱因斯坦还是赞同消防局长的把电梯开上去引爆这一建议的。所以我觉得爱因斯坦的话应该先肯定一下局长的建议才合理。反正我读到这里觉得挺别扭,我还以为爱因斯坦有什么别的好办法呢!
十六、第111页,图5-1是为了说明小球的轨迹在地面的人看来是抛物线。可以再挖掘一下,即:如果电梯是匀速直线下降,则小球的轨迹是斜线,并没有弯曲。只有电梯是自由落体运动时,小球的轨迹才弯曲。但是,电梯匀速直线下降的状态跟引力场并不等价,自由落体的状态才有加速度,才跟引力场等价。也就说明了,只要有加速度,就会看到运动物体的轨迹弯曲现象。
十七、第109页介绍等效原理的这一节总体思路是先说明加速度与引力场等效,再通过思维实验证明引力能使光线弯曲,然后在最后一段只用一句话说“引力能使光线弯曲,既然二者等效,那么加速度也能使光线弯曲”。实际上,要说明引力能使光线弯曲是很困难的,书中那个思维实验并不直观,我翻来覆去的读相关部分并绞尽脑汁思考,还是很难理解作者是怎么得出引力能使光线弯曲的结论的。其实,先论述加速度能使光线弯曲更简单,小舅子的高中物理教材就是这个思路,我一下子就想通了。有空我再把那段文字包括图片发上来。
十八、第115页,Tom说“这地面有点不平啊”,其实,可以加一句解释:如果圆盘足够大,就平了。起初,我还以为这不平会有什么玄机在内。
十九、第176页有个俗语“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像我和作者这样的同龄人也许还知道,但现在的90后读者有谁看过《杨家将》,有谁知道焦赞和孟良的?建议做个小小的解释。
二十、第191页,“结局是往往话讲完了,菜也被吃完了”,这句话跟第2页有重复,可换一个说法。就好像一个笑料,郭德纲可以在不同的剧目中反复引用,但如果在同一剧目中反复引用就不好了。
三十、第226页关于法德足球赛的例子,貌似与主题“上帝掷骰子”无关。不知道作者对此浓墨重彩是否暗藏玄机?如果有,那最好能稍微揭示一下。
三十一、第235页剃刀某位最激烈的知名物理学家,宁愿改行当医生。不知道是谁?建议注明。以前读过一本数学普及读物,作者只要提到科学家,都跟捉迷藏似的,故意不注明姓名,只爱说“某某年,某国的一位数学家做出了什么成就”之类的话,甚至有“某某年,瑞士某科学家推导出了欧拉公式”。我看得火冒三丈,一边也哑然失笑。当然,如果这个人实在不出名,那倒是可以隐去其姓名字号,但作者前面已经说了是知名物理学家,不妨说出来为好,免得让像我这样好奇心十足的人憋得难受。
第五部分:后记
作者在后记中说明了无需列举参考书目。其实,虽然作者没列举,但我在读全书的过程中就把作者提到的一些参考书目整理出来了,如下:
一、《上帝掷骰子吗》(曹天元)
二、《万物简史》(比尔·布莱森)
三、电影《黑客帝国》
四、电影《楚门的世界》
五、美剧《生活大爆炸》
六、美剧《24小时》
七、《从一到无穷大》(伽莫夫)
八、《宇宙的琴弦》(格林)
九、《原子中的幽灵》(保罗·戴维)
十、《不可能的物理学》加来道雄
十一、《银河英雄传说》(田中芳树)
十二、《银河系漫游指南》(道格拉斯·亚当斯)
十三、《三体》(刘慈欣)
十四、《时间简史》(霍金)
十五、《果壳中的宇宙》(霍金)
十六、《大设计》(霍金)
从人类简史中我学到了什么东西
《人类简史》这本书讲的是整个人类的历史,因此向前一直延伸到数百万年前,然后一直讲到现代,并在结尾迎来的全书的高潮,那就是人类的可能的未来,最后的部分给人的感觉才是最震撼的。作者从远古生物进化,讲到农业革命,从帝国主义讲到资本主义,一段段历史娓娓道来,并在不同的人类发展阶段加入了作者自己视角,剖析分解,在很多方面都能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当然我们读历史,最重要的不是弄清楚那些历史事件,看历史的热闹,而是要看历史究竟给予了我们哪些启发和思考,历史无法改变,但是历史给予我们的思考价值却可以给我们以启发,并让我们有机会创造更好的世界。那么本书究竟带来了那些有价值的启发和思考呢,以下几点是我读完之后的一些启发:
1,人类也是从低级动物经过数百万年的进化才逐渐成为当今的现代智人,虽然现在我们是整个生物链条的最高级物种,但并不意味着进化已经结束了,相反,人类也许正在以更快的速度进化,而进化的速度很可能是非线性的(越来越快),想象下在长达数百年的进化过程中人类大部分时间处于食物链的中间位置,而在大约10万年前才真正有了智人这个物种,而大约7万年前,随着智人的认知水平的大爆发,人类才第一次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1.2万年人类有了农业革命,而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是近几百年的事情,可以看出人类的进化正在加速前进,而7万年前可能出现的是一个奇点,从此人类的认知水平飞速发展。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仍然在进化的过程中,大脑,身体,以及心理层面很多都还跟原始的动物类似,正因为如此,在现代社会,人类很多认知偏差和谬误导致了很多现代问题,丹尼尔▪卡尼曼的书籍当中对此做了很多很好的描述。未来人类还在不断进化,我们也需要认识到自身的局限和我们认知上的偏差,也许我们才能更好的适应现代社会。
2,历史的发展有很多偶然性因素,人类和黑猩猩拥有共同的祖先,而数百万年前基因的偶然突变导致人类这个新物种的诞生。基督教的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也一样有其偶然性,罗马皇帝偶然发现了这个当时籍籍无名的小教派,并发现通过宗教能够更好的统治国家,也因此在罗马帝国的强力支持下,基督教一举成为世界上大教派。而近代科技革命的发展更是充满了偶然性,很多科技发明都是偶然的因素导致人类有了新的发现。
3,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思想局限性。远古时代,由于人类对大自然的认知有限,人们信仰各种神灵,通过神灵来解释大自然的种种现象。农业革命之后,由于粮食供给的大大增加,开始有人可以从事一些更高级的工作(比如教学,职业军人等),因此在这期间,哲学,政治,艺术以及其它各种思想文化都大大发展,但是我们可以看出仍然有其时代局限性,比如儒家强调君权,父权等,再比如古代一直到中世纪,男女的地位始终是不平等的,直到近代才有了男女平等,更有女权主义的出现。曾经在16世纪到19世纪,当西方国家将非洲的黑人当做奴隶贩卖到美洲时,这些黑人并不被当做同样的人类看待,他们只是被想动物一样对待(就像我们现在对待家畜一样),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如今美国也有了第一届黑人总统(奥巴马)(同样我们对待动物的方式也许在未来的某个时刻会被认为是残忍的,要知道也许在数亿年前我们可能是同一个祖先。)。现代社会对待同性恋的态度的转变也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人们渐渐认识到,人类这个物种还有其他生物物种都存在同性恋现象,这是一个非常自然的现象,也由此使得人们能够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态度接纳了同性恋这种现象,美国更是在前段日子,正是宣布确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未来人们也一样会以更加开发和包容的态度对待那些我们现在认为不对甚至不合法的现象,实际上很多所谓不对或者不合法的行为都是受我们的意识形态所扭曲的价值观导致的。
4,搞清楚了资本主义和信贷到底是咋回事。资本主义的精神要义在于用赚来的钱投入到更多的生产研发当中,使得这些钱成为资本,从而赚取更多的钱。而资本主义大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信贷。信贷就是人们在没有任何资本的情况下,仅凭信誉来贷款,放贷的人是投资于未来,是相信在未来的某个时刻,这些贷出去的钱可以为其赚回更多的钱。可以说当今经济就是靠着资本主义和信贷来支撑的。
5,随着科技的发展,未来人类的进化可能就会有赖于机器(这里包含人工智能,神经控制机器,各种其他仿生设备等),也可能通过基因改造,让人类的进化发展到我们无法想象的地步,当然也有可能人工智能发展到最后能够控制人类,黑客帝国成为未来人类真实场景(人类意识可能会被机器控制,这一点是非常有可能的,到那个时候,人类的进化也许就结束了,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斯蒂芬霍金,比尔盖茨和Elon Musk等一众大佬强烈地表达了他们对人工智能的担忧。)但无论如何,我们无法阻止科技进步的步伐,我们唯一能做的是,充分利用科技为我们带来的好处,同时要严加防范其可能为人类带来毁灭性打击的科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