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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号算犯法吗?
盗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
“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辛均庆 29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并向公众征求意见的《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个人或组织违反规定窃取他人账号和密码、以营利或者非正当使用为目的擅自向第三方公开他人电子邮箱地址和其他个人信息资料、以非正当使用为目的擅自向第三方公开他人账号和密码,公安机关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同时可以给予6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
征求意见稿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同时指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的紧急情况下,或者为了制止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的违法犯罪,可以采取24小时内停止服务、暂时停机、暂停联网、备份数据等措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在征求意见稿中,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五级。其中,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可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为第一级。
第二级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可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的,或者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的。第三级是指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的。依次类推,最严重一级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为第五级。
征求意见稿明确,第三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政府投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选择使用的信息技术产品或服务,其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部件应当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单位及其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工具没有设置漏洞、后门、木马等程序和功能,同时不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构成危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广东拟出规定:网民盗号最高罚5000元
传播扩散病毒木马犯什么罪的
一、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情节轻的,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恶意撒布木马病毒属怎么处罚
按相关法律规定,传播扩散病毒木马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刑事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