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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分”什么意思?
1.什么是“跑分”?
所谓“跑分”,就是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为不法分子进行代收款,有偿帮助不法分子转移涉赌、涉诈等“黑金”,随后赚取佣金的不法行为。
“坐地收钱”、“只需提供微信、支付宝收付款二维码!”“一天稳赚1万!”这样噱头十足的兼职广告背后其实暗藏一条犯罪“跑分”洗钱产业链。
2.“跑分”的主要表现形式
这些转账来的钱可能与网络赌博、诈骗“洗黑钱”有关,而幕后老板通过电商退款等名目,以来钱快为利诱,将一些没有什么社会阅历,法律意识淡薄年轻人招聘进来,并使用他们名下的账户,进行洗钱行为。
只要有钱进账到他们手上持有的银行卡里面,他们就要立即按照上游犯罪人员的指示,再转到指定的银行账户里面,每天转账多达100-150笔,总金额高达四五十万。
律师提醒:
我们一定要重视利用自己身份开办的各种账户。任何出租出借,或者出卖自己银行卡,都可能会成为上游犯罪行为的共同犯罪,或者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但会身陷囹圄,还会对个人征信、银行贷款等工作和生活方面产生很多负面影响。
1)所谓“跑分”就是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搭建平台,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途径将赃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
2) “跑分”过程中帮助洗钱最后涉案的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将直接影响个人征信,并将受到法律惩处。
3) 警惕“跑分”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支付账号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
微信跑分赚钱这个是不是骗你的
微信跑分赚钱是真的,但跑分具有很大的风险,比如有可能涉及赌博、色情、欺诈收款等。
微信“跑分”是一个比较新鲜的“薅羊毛”方式,尤其是春节期间,在公众号、贴吧等渠道,不少用户做起了“跑分”的生意。跑分就是利用个人的微信或支付宝的收款码,为别人进行代收款,随后赚取佣金。
一般来说,佣金的比例在1%到2%之间,也就是说,接一个10000元的“跑分”项目,可以赚取100元到200元。在一个“跑分”平台上,用户需要先用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随后进入主页,主页中显示个人资料,还可以查询资金、银行卡以及系统剩余收款单信息。
主页中的“会员奖励金排行榜”显示,当日奖励金额最高一名用户收到2785.71元,收款额在2000元以上的也有不少;而在累计奖励金排行榜上,总奖励金额最高的一名用户奖励金额达12万余元,奖金累计上万元的有不少人。
若想进行下一步,必须绑定银行卡,输入身份证号码,以及QQ号码和QQ邮箱。在设置一栏的“收款”界面,显示三种收款方式,微信二维码。在创建账户后,需要上传收款二维码,此时需要设定收款金额,并输入二维码的照片链接。至此,就做好了全部前期准备。
在缴纳保证金后,就可以点击“开始匹配”,系统会自动为用户匹配小于或等于保证金金额的订单,在抢到订单后,用户需要留意自己微信和支付宝中的回款。当回款达到保证金金额时,就自动停止抢单,需要重新支付保证金。
微信“跑分”平台为用户、黑灰产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线上操作平台,他们通过在平台放单,利用参与者的微信支付收款码走钱。代理人通过平台注册,借助贴吧、网赚兼职群等推广吸引用户加入,通过推广用户注册赚取佣金费率差。
注意事项:
1、“跑分”平台的用户,如果对“跑分”平台可能涉嫌洗钱罪事先有合理的怀疑,并且还参与其中,在此情况下,“跑分”平台的用户有构成洗钱罪的共犯。若构成洗钱罪的共犯,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该共犯者人可能要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可能每个用户参与其中的位置不一样,角色不同,相应的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同。如果有很多下线,下线的钱都集中到这个上线的手里,那么这个上线承担的刑事责任会高于其下线的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微信“跑分”日赚千元?可能成洗钱犯罪帮凶
线下跑分是什么意思
线下跑分的意思是黑灰产业利用普通账户分批分量的运作,将不干净的钱洗白的手段。
所谓跑分,就是诈骗分子通过自建跑分平台,线上通过QQ群,微信群聊,论坛发帖,传播参与跑分项目链接。线下在地铁口,商场前用话术把跑分包装成一个门槛低,来钱快的网络项目。
从而吸引贪图利益,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的人成为代理人,欺骗诱导其出借个人微信或支付宝收款码。这些代理人向平台缴纳一定押金,然后用自己的网络收款码为平台代理收钱,还能抽取一定百分比的佣金。
被骗者不断利用自己的网络支付收款码,替跑分平台代收款,赚取一定佣金,还沾沾自喜做着发财梦。殊不知,自己的收款码是在帮诈骗团伙洗钱,自己也成了协助洗钱者,成了违法犯罪的帮凶。
跑分平台打着兼职招聘的旗号,招揽群众出借自己的支付账户,通过搭建平台网站,以类似网约车抢单的模式进行运作。这些租赁来的支付账户被大量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赌博,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收款,其实就是洗钱。
一些不明就里的年轻人参与此类兼职,在承担经济损失风险的同时,还将可能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负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POS刷卡等银行非柜面业务。
不能使用微信和支付宝进行扫码,转账和发红包,也不能新开立银行卡,对公账户,支付宝或微信的支付账户,其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便利性受到限制,征信记录也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