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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在我家门上写字应不应该楼道里贴字让他来自己清理掉
我觉得别人在你家门口写字。在楼道里剔字。都是不应该的。这好像是个人的素质问题吧?好好的在别人门上写什么字呢?那个数字。是不好。我估计。是小孩子写的吧?大人是。不可能这样子的吧?楼道里贴纸。这倒是蛮多的套房,离我们这里也蛮多的。就是他们偷偷摸摸的贴。那叶子知道的也是要骂的。有的广告啊,有的什么啊,都要偷偷摸摸的来贴。这都是不好的行为。跟你在你家的门上写字。那个人是一点素质都没有。你给他一次警告,如果是快递,他的人,以后你要看见他一直警告,第二次不听。一次不听。二次不听,那三次肯定要上门,可以收他。给业主给自己饿死,自己跟上门要说说了。
有什么办法抓住偷偷在门上写字的人
可以在门外装个监控摄像头,如果有人再来门上写字就会被监控录下来,到时就可以拿去派出所报案。
有人在我家门上贴辱骂我的大字报 我该向哪个部门告呢
有人在家门上贴辱大字报,可以去派出所报警处理,也有确凿证据知道侵权的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安派出所作为基层组织在中国需要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如果发生有人恶意诽谤的行为可向派出所求助,此外也能向人民法院向侮辱他人的人提起诉讼。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扩展资料:
门被贴辱骂大字报后报案追究责任的案例:83岁的王老太在小区各处张贴侮辱邻居陈老先生夫妇的大字报,于是,陈老先生夫妇起诉要求其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30元。房山法院审结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判决被告王老太赔礼道歉。
陈氏夫妻认为王老太的行为给自己造成极大的精神刺激和心理伤害,扰乱了平静安逸的生活,一直诉状将王老太告上法庭,要求其书面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人格权利受法律保护。本案中,王老太在陈老先生家门上及小区内多处张贴数张写有“陈老先生家是惯偷”等文字的纸张,其行为侵犯了陈老先生夫妇的人格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王老太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书面公开赔礼道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老太贴大字报辱骂邻居 被判道歉赔偿精神损失30元
有人在我门上贴纸条乱写乱骂,这个可以用法律来解决吗?
可以的,是侵权的行为,辱骂别人是不对的,至于犯不犯法要看辱骂的内容,涉及侮辱诽谤的依法将会被追究责任。可以先口头警告,如无效果,建议直接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发短信侮辱别人涉嫌公然侮辱别人或者诽谤,受害者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处。
法律分析
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用发短信侮辱别人的方式对别人进行侮辱、诽谤,扰乱了别人的正常生活,给别人的精神和身心造成了较大的伤害,受害人要求发短信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发信息辱骂他人违法,发短信骂别人是诽谤,对侵权的形式,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侮辱或者诽谤别人、损害别人名誉的,应认定为损害别人名誉权。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余方法威胁别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别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别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别人,企图使别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余信息,干扰别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别人隐私的将会受到相关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在别人家门上写上欠债还钱,属于什么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属于违反我国治安条例行为,属于违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家住南京六合城区一名60岁的大妈,去年以来,每天在家都是提心吊胆,就害怕陌生人来敲门。2015年5月19日晚8点许,又有几个陌生小青年来“咚咚咚”敲门,两个孙女受到惊吓躲在卧室里不敢出来,刘大妈没有办法,只得报警。
来人称大妈的儿子欠几万元没还,他们是来催债的。民警督促刘大妈想办法联系到小儿子,尽快与债主沟通好,勇敢面对,并拿出还款计划。
目击者叶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当时,几个陌生小青年将刘大妈围堵在小区门卫室门口,面对接报赶来的民警,他们拿出一张手写的欠条称,刘大妈的小儿子欠他们几万元的钱,至今没有还,他们找不到人,所以就来刘大妈住处,逼老人让小儿子刘某出来还债。
民警了解核实,刘大妈已和小儿子分开居住多年,目前和二儿子住在一起。刘大妈告诉民警,自己小儿子几年前跟人借了几万块钱做生意,没想到,这笔款借的是高利贷,由于没有及时还,利滚利,现在越来越大。
这帮人就隔三差五派几个“小平头”、身上雕龙凤图案的人来她家骚扰,经常是深更半夜来,不分青红皂白就胡乱敲门,有时就将门锁用胶水封堵住,一年来,她家门锁锁芯被堵了13次了,锁也被逼换了13次。
刘大妈最近在民警的建议下,不得不花费数千元在门口安装了一台监控。刘大妈认为,儿子欠债应由儿子来偿还,或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债,这帮人不该骚扰她。
民警当即对这几个年轻人骚扰刘大妈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训诫。让他们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来追债维权。
经批评教育,这几个年轻人认识到自己的过激行为,承认不该在门锁上涂塞胶水,深更半夜砸门。民警督促刘大妈想办法联系到小儿子,尽快赶回来,把借款前后情况说清楚,如果是合法有协议的借贷关系,应勇敢面对,跟对方好好协商,拿出还款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儿子欠债母亲遭殃 门锁一年被堵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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