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女生被害案二审迎来宣判。1月20日,南都记者从江苏省高院公众号获悉,当天,江苏省高院依法委托南京中院对麻继钢强奸、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据南都此前报道,1992年3月20日,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88级女学生林某,在学校教学楼一间教室上晚自习后不知所终。同年3月24日,有人在校园一处窨井里发现了一具女尸,正是被人杀害的林某。因破案条件不足,凶手没有明确。2020年2月23日,专案组侦查取得重大破案线索,于当日凌晨抓获犯罪嫌疑人麻继钢。
对于破案经过,南都记者此前从警方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因嫌疑人的一位近亲因涉及其它案件,被采集DNA后发现与该案DNA高度吻合,江苏警方通过摸排亲属关系与血样鉴定,最终锁定定居南京50多年的嫌疑人麻继钢。
2020年9月16日,“南京医学院女生被杀案”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被告人麻继钢提起公诉。10月14日,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麻继钢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年11月24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公众号披露抓捕当天,女民警伪装社区防疫工作人员敲门,嫌疑人曾警惕地躲在家中北面小房间。最终在南京刑警配合下,犯罪嫌疑人被抓捕。从案发时26岁到被抓捕归案时54岁,麻继钢已成家并育有一女。
据“中央政法委长安剑”12月9日文章披露,归案后,麻继钢称其知道受害者80岁的老母亲每年都来南医大祭奠遇害的女儿,其“服罪”。
据江苏省高院公众号1月20日披露,江苏省高院认为,上诉人麻继钢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鉴于上诉人麻继钢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严惩。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对麻继钢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正确,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